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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06-05-27 ] [字体: ]  
 

各单位:

    为增强对非法期刊和国内非正式出版物欺骗性的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特别是各系张贴转发的省教育厅[2005]15号文,做到尽人皆知,并认真组织学习,以进一步增强对非法期刊欺骗性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术道德水准和科学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通过率。请人事处在受理我院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及组织校内评审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请科技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我院教职员工的科研档案,删除其中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所谓“论文”。同时,希望广大教职员工,端正治学态度,弘扬严谨、务实、创新的科学精神,正确辨别非法期刊的基本特征,严防上当受骗,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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